汝环委办〔2017〕01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响应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部门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研判结果,目前我市大气污染处于下降发展态势,未来数天气象条件仍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经汝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5日10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降为二级管控。
鉴于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解除后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汝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汝州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汝环组〔2016〕17号)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好管控措施。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