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委办〔2017〕13号
关于解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2017年2月17日,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针对当前大气污染态势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目前我市大气污染处于下降发展态势,空气污染指数已将降到200以下,已达到优良,且未来数天气象条件仍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经汝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7日9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
鉴于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解除后有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汝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汝州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汝环组〔2016〕17号)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好二级管控措施。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