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字

汝环字〔2016〕178号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6-11-15 17:07:03 | 浏览

汝环字〔2016〕178号                      签发人:陈万幸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近期群众举报汝州电化有限公司

环保问题的报告

 

省环保厅:

2016年10月,接到省厅转办的关于汝州电化有限公司环保问题严重违法生产的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汝州电化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汝南工业区,西邻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南侧紧邻产业聚集区交通干道汝南工业大道,建设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少且距离较远,满足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设计年产电石45万吨,由国内电石生产设计能力最强的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原化工部第一设计院)设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由河南省环保厅分别以“豫环审〔2008〕13号”“豫环审〔2011〕76号” 文件批复通过。2014年1月通过河南省环保厅项目验收(豫环审〔2014〕5号)。目前,公司已获得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汝字2016003号),相关环保手续齐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8台套30000kVA密闭式电石生产炉,配套四座400t/d双梁式气烧石灰竖窑和420t/d炭材干燥装置,主要原料为石灰石和炭材。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原料制备及输运系统

每台石灰窑独立设置一套采用长除尘布袋的除尘设备,净化后的烟气分别由高50米烟囱排放。石灰生产系统中,石灰石料坑、输运皮带、窑底给料机、各转运口等均设置除尘器。

焦炭烘干尾气采取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钠钙双碱法脱硫处理热风炉尾气。

(二)电石生产工序环保措施

每台电石炉上料和环形加料机等分别设置一套除尘器,每台电石炉各设置一套电石出炉口除尘器,密闭电石炉生产电石过程中产生的电石炉气采用“干法(旋风降温除尘和布袋除尘)+湿法(水洗塔)净化工艺”进行除尘净化处理后,经电石炉气气柜缓冲由加压风机加压输送到气烧石灰竖窑煅烧原料石灰。

(三)固废

石灰石、石灰输运和石灰窑生产等环节的筛下料及除尘收灰、电石炉气净化及电石炉出料等环节的一般除尘收灰固废均外销汝州祥博煤业有限公司作为燃料添加剂、脱硫剂或制砖材料使用。炭材输运和炭材干燥环节的筛下料及除尘收尘(炭材粉粒)固废作为燃料回用于焦炭烘干工序。

(四)废水

电石生产装置和电石炉变压器等的冷却为交换器式间接冷却,换热后冷却水除水温有所升高外,其水质无其它变化,冷却塔蒸发的循环水由原水补充,长时期运行硬度较大的吸水池底部水由潜水泵定时抽出经专门铺设的管路向脱硫系统和浊循环水池补充亏水。

电石炉气洗涤塔浊循环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其亏水由循环水池定时排污水补充,只补不排。

厂区澡堂、食堂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路系统汇集到5t/h地埋式一体化A/O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的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

(五)厂区绿化美化

该公司充分重视地面硬化和厂区绿化工程,选用香樟、女真、石楠、大叶黄杨、四季青等绿化树种绿化了5.7的厂区面积,极大改善了厂区及周边的环境条件。

三、关于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及近期监察情况

该厂自2008年建厂以来,我局监察大队建设项目监察室严格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对其进行监管。项目未验收前,一直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限期整改。2014年元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污染源监察室将其纳入汝州市重点监管对象实施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实施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即时对全市所有重点企业进行编排,实行随机抽查制度。通过对该企业的几次抽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1月4日,监察人员在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石灰石原料转运站附近外堆石灰石碎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实施立案调查程序。目前,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

四、下一步措施

    (一)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企业监管,防止违法生产造成污染扰民。根据汝州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错峰生产重点管控企业要求,我局已安排专人对该企业实施24小时进行监管。

    )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厂区环境管理,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杜绝环境污染现象。尽最大努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