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字

汝环字〔2017〕36号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7-03-27 17:29:59 | 浏览

 

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服务重大项目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服务重大项目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27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27日印

汝州市环境保护局

服务重大项目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积极响应我市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开展顺利推进服务重大项目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为充分调动环保首席服务专员服务重大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我局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锻造出一支勇于担当、扎实肯干、锐意进取、拼搏奉献的优秀环保干部队伍,根据70名重大项目环保首席服务专员的工作表现,给予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

    、考核对象

    我局70名环保首席服务专员(其中,股级干部26名、副股级干部21名、正股级后备干部6名、副股级后备干部17名)。

    、考核内容

(一)进度情况(30分

1、深入一线、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按时向局重大项目办上报项目进度。

2、做好环保服务工作,着实有效推进进度。

(二)服务情况(30分)

1、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过程中,主动帮助项目方解决问题。

2、遇到问题时,能积极协调并建议首席服务官召开协调会为项目建设解决实际问题。

(三)手续办理情况(30分)

1、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情况。

2、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情况。

3、项目办理排污许可证情况。

(四)氛围营造情况(10分)

在推进服务过程中能及时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并积极建言,搞好宣传,为服务重大项目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扣分项

1、在服务推进项目环保手续办理过程中,服务专员受到市重大项目办、局重大项目办或上级部门下文表彰的,酌情加分。

    2、因工作不力导致市重大项目发生重大环保问题的,酌情扣分。

    3、对各类举报、投诉由监察室实行查究,经查属实,启动问责的同时酌情扣分。

、考核办法

重大项目办会同相关科室依据考核评分标准每季度对环保首席服务专员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年终汇总四个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对工作涌现出的先进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环保手续办理进度的严肃追责。考核结果计入我局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服务重大项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附  件

汝州市环保局服务重大项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最终得分

 

进度情况

(30分)

深入一线、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按时向局重大项目办上报项目进度

15

要求每月上报及时,内容详实,建议合理。

未按时上报,每次扣5分。

 

 

做好环保服务工作,着实有效向前推进进度

15

对应上月工作有明显进展,否则酌情扣分。

 

 

服务情况

(30分)

推进项目环保手续办理过程中,主动帮助项目方解决问题

15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遇到问题时,能积极协调并建议首席服务官召开协调会为项目建设解决实际问题

15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手续办理

情况

(30分)

通过环评审批

10

通过得10分,否则不得分

 

 

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0

通过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办理排污许可证

10

已办理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氛围营造

情况

(10分)

在推进服务过程中,能及时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并建言为服务重大项目营造良好氛围。

10

每季度在我局、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物发表有关服务重大项目环保信息稿件2篇,得10分。超出部分,每篇加1分,5分封顶。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最终得分

 

加减分项

在服务推进项目环保手续办理过程中,服务专员受到市重大项目办、局重大项目办或上级部门下文表彰的。

 

酌情加分10分封顶

 

 

因工作不力,导致市重大项目发生重大环保问题。

 

酌情10分封顶

 

 

对各类举报、投诉由监察室实行查究,经查属实,启动问责。

 

酌情10分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