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汝州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
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年排放总量≤0 t/a,最大允许排放浓度≤0 mg/L,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 t/d;氨氮年排放总量≤0 t/a,最大允许排放浓度≤0 mg/L,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 t/d。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办。
公示期为: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8日
电话(传真):0375-7067060
通讯地址:汝州市向阳路1号(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