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

关于拟对汝州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新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6-09-09 11:59:46 | 浏览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汝州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

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年排放总量≤0 t/a,最大允许排放浓度≤0 mg/L,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 t/d;氨氮年排放总量≤0 t/a,最大允许排放浓度≤0 mg/L,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 t/d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办。

公示期为:201699日—2016918

电话(传真):0375-7067060

通讯地址:汝州市向阳路1号(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