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狮翔商贸有限公司汝州市碾盘湾矿建设年开采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科。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5-7067065(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狮翔商贸有限公司汝州市碾盘湾矿建设年开采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汝州市陵头镇陈窑村 | 郑州狮翔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汝州市陵头镇陈窑村。2015年6月15日,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汝发改(2015)161号”文件同意本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总投资199.36万元。矿区面积0.3102km2,开采标高+565m—+620m.可采储量为125.93万吨,服务年限7.6年。开采方式露天台阶式开采。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施工场地平整时,各开挖面和临时堆放土料采取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对临时设施及时拆除、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和绿化;运营期采取边开采、边恢复措施,各工业场地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少于工业场地总面积的30%;闭矿期场地内所有设施拆除,对废石堆场、表土堆场和工业场地等进行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尽量缩短建设期,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应禁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四周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设置连续全封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物料堆放和各类堆场要降低堆放高度,并进行覆盖和定期洒水抑尘;在厂区出口设置车轮清洗剂,场内主要道路、生活区和工作区必须进行硬化、绿化,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加盖篷布,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泥浆废水收集池和洗漱污水收集池,经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工业场地抑尘洒水和堆场、道路洒水,不外排;采场防排水采取清污分流的原则,在露天采区外缘修筑截洪沟、在露天开采界内的终了平台上修筑排水沟、在采场内开挖排水沟等对场区内的大气降水进行导流,经下游的两个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建设期清理出来的表层土堆放应全部在表土临时堆场进行堆存,不乱堆乱排,用于后期生态恢复;修建表土堆场,用于运营期排弃的废石,堆场四周建挡渣墙和截排水设施;工业场地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陵头镇垃圾中转站。(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方法,并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对周围的影响;运输车辆应慢起慢停,通过敏感目标时严禁鸣笛,减速慢行。(六)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应急预案联动机制。 | 本项目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和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84.4%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没有调查者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