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汝州市文化展览中心项目 |
汝州市广成东路以北、前进路以西 |
汝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主要建设城市规划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总用地面积114230.7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 |
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减少原料露天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洒水抑尘; 废水:施工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固废: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用的运往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垃圾中转站。 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暂存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满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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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7067063 传真:0375-7067068 通讯地址:汝州市环境保护局(46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