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

关于拟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新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6-11-02 10:13:59 | 浏览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新发排污许可证(正式),有效期三年。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焦炉烟囱和推焦最大允许排放浓度50 mg/m3,装煤和燃气发电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768 t/d,年排放总量≤280.32t/a;氮氧化物(NOX)焦炉烟囱最大允许排放浓度500 mg/m3,燃气发电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日最大允许排放量2.937 t/d,年排放总量≤1072.048 t/a。

特征污染物:苯并芘排放浓度≤0.3μg/㎥。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办。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8日

电话(传真):0375-7067060

通讯地址:汝州市向阳路1号(467599)